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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持續專業發展活動記錄]

執業獸醫須將所參與的持續專業發展活動記錄於「持續專業發展計劃記分表」內。

執業獸醫須於兩年的申報期屆滿後一個月內,以郵寄/傳真/電郵方式將填妥的持續專業發展計劃記分表交回本局-

香港九龍長沙灣道303號
長沙灣政府合署5樓
香港獸醫管理局收

傳真:(852) 2730 3256
電郵:secretariat@vsbhk.org.hk

執業獸醫必須保留參與有關活動(尤其是正規課程)的全部證明文件。除本局要求外,無需將文件及證明交回本局。不過有關資料須至少保存6年,以便本局隨時查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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